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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馆网站信息审核、发布登记制度
2017-02-15  

根据学校《山西财经大学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山西财经大学校园网各级网站管理员工作职责及规范》和学校有关网络管理的规定,结合我馆网络管理实际,特组建网络管理组织机构并制订网络信息审核、发布登记制度如下。

一、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

(一)档案馆网络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金炳元担任,副组长由廉香娟担任,成员有刘 坤、凌瑞英、姬林梅等同志组成。

(二)档案馆网络管理工作小组工作职责:接受学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,在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中心的指导下,做好本部门的网站建设。依据学校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,做好网站信息的采集、编辑、更新与维护,确保网络信息的快捷、健康、安全与畅通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。

二、信息采集审核与发布登记

(一)对于网络信息的采集与发布,既要注重时效性、又要体现时代精神,更要结合工作实际。在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基础上,坚持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原则,并要严格履行网络信息采集、发布登记审批手续。

(二)校园网主页与档案馆二级网站发布的信息范围:学校主体概况信息;教学信息;管理信息;思政教育信息;宣传信息;科研信息;招生就业信息;工作文件及公告通报等公文信息;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、新举措、新经验及取得的新成就信息;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信息等。

(三)对于网页内容的更新与网站的维护,要确定专人管理。力求做到网页内容新颖、翔实,既能反映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成就,又能体现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动态和特色。

(四)保证二级网站的运行与维护良好,实现网络信息的采集与上传快捷、畅通,做到信息资源共享,不断提高管理效益与服务水平。

(五)严格执行信息采集、审核、发布、维护机制,本部门网站页面信息的审核由本单位网络管理工作小组进行。网上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,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。但凡涉及重大事件、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信息则应上报党委宣传部,经审批后方可上网发布。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。

(六)网络管理工作小组信息审核应遵守以下原则: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、机密、绝密;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、法规的规定;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;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、个人造成危害;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学校和本单位的宣传和发展;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;信息内容是否详实、准确、及时等。

(七)违反本办法规定,不按要求采集信息、进行信息更新和维护以及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,造成失、泄密的人员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
(八)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。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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